基金名称 | 国泰安康养老A | 基金代码 | 000367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06276995.18 | 最新基金规模 | 53707142.34 |
成立日期 | 2014-04-30 | 基金经理 | 王琳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同时适当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增强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可靠的养老理财工具。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0%; (2)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 (3)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季度定期向自愿选择参与本基金的定期支付机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的现金,除上述定期支付外,本基金不另外进行收益分配。关于定期支付的相关规定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的定期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