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华商红利优选 | 基金代码 | 000279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39970808.96 | 最新基金规模 | 258270963.19 |
成立日期 | 2013-09-17 | 基金经理 | 邓默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获取中国股票市场红利回报及长期资产增值为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7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6)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当本基金在连续十个交易日,每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基金份额面值的5%时,本基金管理人将确定第十个交易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届时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收益的90%;年度分红12次后,如本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