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双月薪 | 基金代码 | 000277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38257705.59 | 最新基金规模 | 1645794893.86 |
成立日期 | 2013-10-22 | 基金经理 | 陈凯杨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但在每次自由开放期前三个月、自由开放期及自由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自由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自动赎回期、受限开放期和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0)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运作周期的剩余期限; (12)本基金基金总资产和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0%; (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