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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信息安全分级B(150310)

信诚信息安全分级B(150310)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0310
基金简称信诚信息安全分级B每份发行价1.01
基金份数额总额6357.0159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发行日期2015-06-08基金经理HAN YILING
上市日期2015-07-15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年限(年)不定期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上市地点深市基金协调人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数量化指数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实现对中证信息安全主题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投资工具。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的指数成分股投资不受此限;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但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的指数成分股投资不受此限;
  (3)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信息安全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协议;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包括信诚信息安全份额、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如果终止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与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