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150213 |
基金简称 | 国投创业指数分级A | 每份发行价 | 1.01 |
基金份数额总额 | 10883.0726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封闭式 |
发行日期 | 2015-03-09 | 基金经理 | 赵建 |
上市日期 | 2015-03-27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存续年限(年) | 不定期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上市地点 | 深市 | 基金协调人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基金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中证创业成长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中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如果终止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与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