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150159 |
基金简称 |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B | 每份发行价 | 1.01 |
基金份数额总额 | 40540.5950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封闭式 |
发行日期 | 2013-10-28 | 基金经理 | 余罗畅 |
上市日期 | 1900-01-01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存续年限(年) | 3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上市地点 | 基金协调人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基金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谋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在添利A的开放日及该日前4个工作日和添利B的赎回开放日及该日前4个工作日,本基金所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包括添利A份额与添利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