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150066 |
基金简称 | 国泰信用互利A | 每份发行价 | 1.01 |
基金份数额总额 | 4937.0961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封闭式 |
发行日期 | 2011-12-05 | 基金经理 | 王玉 |
上市日期 | 2012-01-17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存续年限(年) | 不定期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上市地点 | 深市 | 基金协调人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基金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同时本基金还应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包括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互利A与互利B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