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150036 |
基金简称 | 建信稳健 | 每份发行价 | 1.01 |
基金份数额总额 | 3734.4064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封闭式 |
发行日期 | 2011-04-01 | 基金经理 | 梁洪昀 |
上市日期 | 2011-06-08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存续年限(年) | 不定期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上市地点 | 深市 | 基金协调人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
基金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主题策略筛选和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方法筛选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力争在中长期为投资者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 (2) 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 (3) 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9)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其信用级别不低于BBB级; (1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也不单独对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