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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B(000388)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B(000388)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88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B每份发行价1.01
基金份数额总额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发行日期2013-10-24基金经理庞宝臣
上市日期1900-01-01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年限(年)1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上市地点基金协调人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基金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地主动管理,力求满足瑞利基金A份额持有人的稳健收益及流动性需求,同时满足瑞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需求。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在任一开放日及开放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及开放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