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稳健:关于终止上市的公告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终止上 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16320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之诺安稳健份额(代码 150073) 和诺安进取份额(代码 150075)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9]298 号文)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安稳健份额 场内简称:诺安稳健 交易代码:150073 (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安进取份额 场内简称:诺安进取 交易代码:150075 (三)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上市交易日:2012年4月27日 (五)终止上市日:2019年5月29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在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诺安中证 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于 2019年4月25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了《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019年5月31日起,本基金将正式转型成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 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转型选择期为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28日。基 金管理人决定将2019年5月29日定为基金终止上市日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 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9]298号文)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与生效 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终止上市后,本基金将实施基金份额转换。2019年5月31 日起,本基金将正式转型成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中证创业 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失效,《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生效。 2019年5月3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诺 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转型选择期(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供原基 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投资人可在选择期内选择赎回、卖出等。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正式 实施转型前可选择赎回等,未选择赎回等的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默认转为诺安 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将按照本基金管理人披 露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日期照常办理。 (二)基金份额的转换与变更登记 1、转型选择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将以2019年5月29日作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份额转 换基准日开始进行本基金的份额转换业务。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外、 场内份额将分别转 换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场内份额;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 进取份额转换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 2、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外份额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原持有极小数量诺安创业 成长份额、诺安稳健份额、诺安进取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被强制归 入基金资产的风险。此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三)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在《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生效后,开放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安排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咨询或登录官 方网站 www.lionfund.com.cn 了解更多信息。 五、重要提示 (一)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终止上市后,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 理基金份额的拆分及合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 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