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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朱丹女士,因休产假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将暂离工作岗位超过 30 日。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朱丹女士休假期间,其所管理的国泰恒生港股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基金经理吴向军先生进行管理。朱丹女士休
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将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