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试行)》修订旗下24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试行)》 修订旗下24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 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旗下 24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基金业协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 (试 行)》的有关规定,对旗下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持有 人大会、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摘要等涉及侧袋机制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条目和内容请参 见本公告附件。 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据此相应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 司网站(www.hffunds.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 csrc.gov.cn/fund)发布,本次修订内容自上述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投资 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 件。 投资者可访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ffunds.cn)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 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 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相关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人 1 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2 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3 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4 兴银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5 兴银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6 兴银朝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7 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商银行 8 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9 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10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 11 兴银合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12 兴银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13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 14 兴银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15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银行 16 兴银合丰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银行 17 兴银鑫日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银行 18 兴银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商银行 19 兴银汇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20 兴银聚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 21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22 兴银丰运稳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23 兴银汇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24 兴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附件2: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以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为例) 章节 原版本内容 修订后版本 54、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 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 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 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第二部分 释义 55、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 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 购与赎回 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住所: 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1层 人及权利义务 11号楼四楼 03-3房 九、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 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 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 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 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 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 户的, 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 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 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 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 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 人大会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 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通 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 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 决权。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 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 用侧袋机制。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 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安排、 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值;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值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 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 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 税收 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 与分配 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十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 (根据以上修订更新相应内容) 内容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