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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布的《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开放期为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含该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含该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截止日由 2020 年 11 月 20 日(含该 日)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 2020 年 11 月 9 日(含该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含该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业务。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3、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基 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