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0 年 9 月 29 日   1.重要提示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6】2477 号文准予注册,于 2017 年 1 月 6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平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2020 年 5 月 20 日起 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布的《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 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20 年 8 月 7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74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0 年 7 月 23 日)基金份额总额 15,829,835.0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债券 A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743 003744 基金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740,067.59 份 4,089,767.4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一)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二)类属配置策略;(三)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四)可转债投资策略; (五)息差策略;(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八)国债期货投 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 比例的前提下, 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 合流动性需求的 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银行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广发汇平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77 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汇平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开募集,于 2017 年 1 月 6 日成立并 正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214,677,872.63 份。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 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平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2020 年 5 月 20 日起 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 议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布的《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 费和销售服务费。   4.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7 月 2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7 月 23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874,443.06 应收利息 3,569.82 资产总计 18,878,012.88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104,120.04 应付管理人报酬 9,686.51 应付托管费 2,075.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12.59 应付交易费用 200.00 其他负债 3,000.08 负债合计 1,120,694.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829,835.08 未分配利润 1,927,482.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57,317.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878,012.88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7 月 2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单位净值为 1.1249, 基金份额总额为 11,740,067.59 份;C 类基金份额单位净值为 1.1128,基金份额总额为 4,089,767.49 份。   注 2: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 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事项说明   根据《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020 年 7 月 23 日为本基金的终止日。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止 (以下简称“清算期间”),2020 年 8 月 7 日为本基金的清算期间结束日。   于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3,569.82 元,为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和应收保证金利息,款项将于 结息时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104,120.04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9,686.51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075.68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612.59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000.08 元,主要为账户维护费、应付补差费,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8 月 7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存款利息收入(注 1) 2,579.05 二、费用 其他费用(注 2) 10,10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7,520.95   注 1:存款利息收入系计提的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 2: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及上海清算所结算持有人账户查询服务费。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17,757,317.98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7,520.9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赎回申请) 478,552.92 二、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17,271,244.11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6.1.2《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之法律意 见书》   6.2 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